发布时间:2010-09-10 阅读次数:2258 信息来源:中国航天报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7月28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召开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兴瑞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做了动员讲话,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真查真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取得实效,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反复倡廉建设新局面。同时,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吴艳华也对《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重点进行了宣讲。中国航天报特刊登此次宣讲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全面自查、重点抽查,逐级负责、分口把关,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的原则,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工作有序、措施有力、治理有效,扎实深入地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深入推动集团公司国际一流大型航天企业集团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与组织,集团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马兴瑞为组长,以纪检组组长李金生和总会计师吴艳华为副组长,总经济师齐国生和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还成立了以财务金融部部长为主任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范围
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凡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账外资金和资产,即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属于“小金库”,纳入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及形成的资产。
五部委制定的《实施办法》列举了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等设立“小金库”共11种主要表现形式,《实施方案》电子版已经下发到各二级单位。
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集团公司所属各级法人单位都要参加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从现在持续到年底,主要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集团公司内部抽查阶段、集团公司汇总上报阶段、国资委重点检查阶段以及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1.动员部署阶段,到8月5日结束
主要任务是深入动员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政策精神。各二级单位在8月5日前召开动员会,8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2.自查自纠阶段,到9月5日结束
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自查面百分之百覆盖;各单位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各二级单位要在9月5日前将汇总的自查自纠总结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建立自查自纠承诺制,对是否存在“小金库”现象进行逐级承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对上一级单位领导小组签署承诺书,各部门(车间、科室等)行政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领导小组签署承诺书。
3.集团公司内部抽查阶段,到9月20日结束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集团公司和各二级单位将同时并行组织开展对所属单位的抽查工作,集团公司将统一制定抽查要求。集团公司要对全部二级单位进行100%的专项检查;集团公司委托各二级单位对所属单位进行抽查,总抽查比例不低于30%,且各级次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20%。
4.集团公司汇总上报阶段,到9月底结束
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果及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在9月底前上报国资委。
5.国资委重点检查阶段,到11月底结束
国资委将组织重点检查组,按照不低于中央企业户数的20%、每户企业不低于所属子企业户数的20%的比例,开展重点检查。国资委关注七类单位,包括关系国家安全的单位、投资链条较长的单位,都和集团公司相关。
对国资委的重点检查,集团公司要求被检查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6.整改落实阶段,到年底结束
各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2010年11月底将本单位的整改落实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要在2010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方案上报国资委。各单位要按照国资委及集团公司整改决定,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工作政策
根据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原则进行处理。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二级单位对所属单位抽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集团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内部严肃处理;在国资委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处理。即“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
1.从轻从宽处理自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
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国资委重点检查之前,各二级单位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都从轻从宽处理。但是,对于2008年以来自己纠正的“小金库”问题隐瞒不上报的,则视同被查“小金库”进行处理。在“小金库”清理过程中,无论“小金库”是哪一任领导设立的,现任领导都要按规定积极纠正,否则将追究现任领导责任。
2.从重从严处理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
对于在自查阶段不主动报告,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信息,在国资委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在责任追究方面,既要追究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上级单位直至二级单位领导的责任。
3.坚决制止新设“小金库”的不法行为
自《意见》下发后再设立的“小金库”,以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后再设立的“小金库”,将从重从严处理,对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按照组织程序先免职,再追究责任。
4.严惩治理工作态度不端行为
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从重从严处理。
5.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由单位负责人统一领导“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逐级负责、分口把关的要求,成立本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单位的财务、纪检监察、审计、规划计划、人力资源、经营投资、党群工作等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
2.加强舆论宣传,建立举报制度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会议、简报、板报等多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精神。要发动群众,建立举报制度,集团公司和二级、三级单位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核实工作,认真执行举报保密制度。
3.深刻领会政策,加强检查督导
各单位要深入领会“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鼓励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要针对治理各个阶段的特点,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加强检查督导。
4.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要与强化企业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要与开展企业效能监察、纪律检查相结合;要与财务监管、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本次专项治理要注重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治理工作体系。

